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、政策和措施。推进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。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、政策。组织推进软件技术、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。组织拟订并实施云计算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。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。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。组织推进通信网、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“多网”融合发展。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相关工作。承担市数字经济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